【原思为之宰。与之粟九百。辞。子曰。毋。以与尔邻里乡党乎。】
『原思』是孔子的弟子原宪。根据包咸的注解,说「孔子为鲁司寇,以原思为家邑宰」。包咸注解里面讲,孔子做鲁国大司寇的时候,这大司寇相当于宰相,请原思做家邑宰,就是做家臣,做孔子的家臣。原思做孔子的家臣,就需要给他俸禄,另外要常常賙济他。孔子有一次给了他九百斗粟,『九百』,结果原思推辞不要。大概是原思为人非常廉洁,孔子给他九百斗粟米,他推辞不要。结果孔子就跟他讲,说『毋』,就是你不可辞,你不要辞。『以与尔邻里乡党乎』,就是说如果你有多余的话,你应可以赠与你的邻里乡党。大概你的亲戚朋友、邻里乡党也并不是很富裕,你得到这个也是应该得的,可以去賙济他们。
我们来看孔安国注解,说九百是九百斗,辞是辞让不受,这个是讲原思辞让不接受孔子给他的赠与。「禄,法所得,当受无让」。这个是属于俸禄,原宪虽然是孔子的学生,但是他现在身兼孔子家臣。原宪心里大概想着,我现在是孔子的弟子,我给老师做事不应该收受俸禄。但是他现在又是家臣,他这个身分属于孔子的下属,是工作,所以应该可以接受俸禄。如法的,就应该接受,不能推辞。所以孔子这样跟他讲。「刘氏《正义》云:子华使于齐,原思为之宰,不必同在一时」。这是两桩事情,前面一章是讲子华出使齐国,冉子为子华的母亲请粟,孔子这时候给了很少,给了两次就不再给了,而且总共只有八斗八升。而且,冉子给她很多就批评他,给她八百斗,批评他。原思为之宰,是孔子家臣的时候,孔子给他九百斗米。这个不一定在一时,两个时间。「弟子类记之,以见圣人取予之际各有所宜尔」。孔子的弟子把这两桩事记录下来,就显示出孔子取与賙济之道。这都是什麽?进退应对,如何进退、如何取与。《弟子规》上讲的,「凡取与,贵分晓」,这个分晓很重要,不能乱,该给多少就给多少。各有所宜,宜就是应该,不能过分,也不能不及,要合理合情合法。看他真正有这个需要,我们就应该给他,而且是按他的所需和所应得的部分来给。这是教我们如何做人处事。
本文摘录自《细讲论语》钟茂森博士讲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