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亲憎我,孝方贤”,“憎”是憎恨,讨厌的意思。遇到不喜欢子女,厌恶子女的父母亲,子女也一样能尽孝,把孝道做到圆满,这就难能可贵了。一般人总认为父母要对子女有所付出后,子女才有行孝的义务,这和菜市场的讨价还价有什么两样呢?
遇到会虐待子女的父母亲,子女还要讲孝道吗?父母亲有了过错,当子女的要用什么态度来看待呢?父母亲爱护子女,子女能孝顺父母亲,那是极其天然的事,这样的孝顺又有什么困难呀?如果父母亲讨厌我们,却还能够用心尽孝,那才算是难能可贵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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